受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,我行将于2014年9月25日10时在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鑫业大厦9楼拍卖厅,对位于贺兰县一品尚都A区21号楼39号营业房进行拍卖。房屋为钢混结构商住楼房,建成于2009年,南北朝向,共7层,拍卖对象位于第1层,建筑面积70.08平方米,房屋内部通上下水、采暖、电照、通讯,设施齐全,维护保养状况良好,周边商业环境良好,各类配套设施齐全,产权明晰,目前出租为棋牌室。参考价32.1万元。
参加竞买须交纳保证金5万元至法院账户,持交纳凭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报名并领取拍卖手册,承租户报名须持有效租赁合同方可认定为优先购买权人。账户如下:
户名: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
账号:18000141100000975
开户行:宁夏银行新世纪支行
展示及报名时间:自即日起至2014年9月24日17时
电话:闻女士13895073033,赵先生18995192882
地址: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鑫业大厦9楼
网址:www.nxdypm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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